绿色工厂是指实现用地集约化、原料无害化、废物资源化、生产洁净化、能源低碳化的工厂。绿色工厂的评价和认定分为国家级、省级和市级三个层次。
成功申报绿色工厂不仅有助于提升企业形象,还能为企业带来诸多政策优惠和市场竞争优势。省级政府奖励资金方面,河南省对成功认定的国家级绿色工厂给予一次性奖励100万元、郑州市对成功认定的国家级、省级绿色工厂分别给予奖励100万元、50万元…
深入理解绿色工厂项目申报的基本要求和评价标准是申报成功的关键。绿色工厂的评价标准包括基础设施、管理体系、能源与资源投入、产品、环境排放和绩效6大类,共细分为25项二级指标,总分共100分,其中,基础设施分值占比20%,管理体系和能源资源投入都为15%,产品和环境排放都为10%,绩效占比30%。例如:在基础设施方面,要求工厂的建筑采用节能环保的设计和材料;在管理体系方面,需要有相关的三体系和能源管理体系认证等同时也能成为绿色工厂项目申报的加分项。
1.年度创建计划
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要结合本地区产业发展现状,选择一批基础条件较好、具备创建条件和创建意愿的企业、园区进行储备培育,根据本地区工业企业发展实际情况按年度制定绿色工厂创建计划,在每年12月底前将下年度创建名单报省工信委,省工信委据此编制全年度创建计划。
2.单位自主创建
①支持基础条件好的企业、园区对照绿色制造体系相关标准和要求,树立绿色、低碳、节能、循环发展的理念,加大绿色化改造投入,全方位提升绿色化水平,启动创建工作,进行自评价。
②自评价达到国家级绿色工厂的申报主体,按工信部要求委托合格的第三方评价机构进行评价并编制第三方评价报告。第三方评价合格后,于每年6月底前向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提交申报材料(自评价报告和第三方评价报告)。
3.地市初审上报
各省辖市、直管县(市)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负责对辖区企业、园区的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审查重点包括但不限于项目真实性、符合性,项目申报材料完备情况,指标达标情况等。初审后将申报材料(纸质材料1式5份和电子稿)汇总后于每年7月底前报省工信委。
4.省级评估确认
省工信委组织专家根据工信部发布的有关评价标准对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初审汇总上报的绿色制造体系示范项目组织专家进行评估审查。
5.推荐国家示范
省工信委于每年11月底前,从省级绿色工厂管理申报主体中,选择具有代表性的推荐申报国家级绿色制造体系示范名单。工信部将通过专家论证、公示、现场抽查等环节确定国家级绿色工厂管理企业名单。
2024年5月28日,工信部节能与综合利用司按照《绿色工厂梯度培育及管理暂行办法》的有关要求,将用于2024年度国家层面绿色工厂创建的标准清单予以发布,共115项!这些标准广泛涵盖了钢铁、有色金属、稀土、化工、建筑材料、轻工业、纺织、电子、船舶制造、汽车制造以及通信技术等11个关键领域,为绿色工厂的建立、培育及评估工作提供了坚实的技术支撑和指导。